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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做情人的日子说拜拜


    姓名:小清(化名)性别:女 年龄:30岁 职业:报社编缉

    朋友建议我采访小清,说:她是一个长得很美很有风情的女子,是个有故事的人。去年,为了爱,她毅然去了她爱的那个人所在的城市——深圳。通过QQ我看到她从南方发过来的文字。  

    幸福凶猛,让我看不清它的模样

    我一个人来的深圳。在五月长假结束的第一天。当其他人都收拾妥当去单位上班的时候,我拾掇拾掇自己就去投奔他了。

    下飞机的时候,我被裹胁着往前踉跄了几步。他在出闸处。个子高高的他在人群里很打眼。穿白色GOLDLION的衬衣,扎很低调但是醒目CHER ONC的米色领带。他张开了手臂,说:深圳人民欢迎你!我没有开口,刹那心乱。

    他说他怜爱我,如同怜爱一样。说这话的时候,我在他怀里赖着。用下巴抵住他的胸膛。听他的心脏诚实地跳动。他的胡须将刮未刮,刺在我的脸上。最爱是他的下巴。那里有个园涡,很性感的所在。我喜欢用牙齿轻轻地啃。他的左手在方向盘上,右手在我的腰间游走,我看到高速公路的前端已经出现城市沉沦的灯火……幸福是那样的凶猛,让我看不清它的模样。

    他把我安顿在一家很不错的。我靠在他身上,等电梯。他拿着我的手放在嘴边轻轻吻着。我赖着不抬头看他。却觉得他把什么套在我的指间。是一枚戒指。是他在俄罗斯为我买的镶碎钻戒指。他说,我不想你咳嗽哭泣或者喝醉而我不在。

    认识他的时间并不长。是在武汉认识的。在武汉很著名的一个广场上,来武汉开会的他因为想抽烟了就坐在广场的台阶上看见了一个正在让人擦皮鞋的女人。那个女人手里还拿着一个热狗在狼吞虎咽。后来,在开会的现场又遇见。那女人在做一些例行的拍照。他微笑过去搭讪。那个女人是我。一个单身的大龄女子。

    他是初来武汉。我得意洋洋地带他去看了东湖。他一路惊叹,一副很没见识的样子。晚餐当然也是一起在东湖边吃的臭鳜鱼。喝酒的时候,他接了一个电话,他毫不避讳地接着电话,并且大声地说:我爱你。我看见旁边的服务员有些暧昧的笑容。我没有和他招呼径自回家。

    回家洗嗽上床后。他给我打电话。我没有接。他一直打。我一直没有接。

    第二天周末。上有他的留言。他说飞机改签了。他想见我。

    我们在江滩见面。隔开了十多个小时,再看见他忽然觉得欢喜。好象很熟悉的样子。他笑着,过来搂我。我微微挣扎了一下。

    晚上,我带了他回家。他很小心地对我。好像我是瓷器一样的轻拿轻放。我第一次在一个陌生男人怀里有了一些忘形的表现和晕眩。

    他第二天走的时候,带我去商场。为我买了一条白金手链。他说,不要被别人牵走了,你的手。

    第三天他在俄罗斯出差发来的息:那些有着异域风情的面孔总是让我想起你,我希望你是快乐的……我想看着你慢慢明朗起来……

    他是有着潮湿表达温暖眼神的男人。我想起来心里暖洋洋一片。纠缠开始。

    他或是我隔了半月就会飞去对方城市相聚三五天,关了,切断与外界所有联系,在宾馆厚重的窗帘后沉沉相拥睡去,不知今夕何夕。

    他说,你来我这里吧。我不想你在1200多公里以外咳嗽,哭泣或者喝醉,而我不在。

    我就来了。

    那个烟灰缸,是我向他需索的唯一道具

    住了半个月以后,我们一起找了一个单身公寓。由着我的性子拿着他的卡买回满屋的白色电器。我唯一自己付钱买的就是床头他的烟灰缸。后来,我收集了满满一袋他抽过的烟蒂。一直当财富一样被我放在抽屉深处。那个烟灰缸是我向他需索的唯一道具。

    早上醒来,他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想我们这样终于找到对方,从未分开就好。这样的情绪总是让我难过得不能再难过。欣喜得无法再欣喜。我开始给他吃。尽管自小以来我下厨的次数不到三次,但是我还是学会了洗很多衣服和做很多家务。我做的饭他不爱吃。我看到书上说。通过男人心脏的地方是胃。看来我是不济的。而他爱吃的我看来也不很乐意品尝。但是我将就他。想着这样我们就可以越来越相似,然后,就会越来越难以割舍。

    我们出去吃他爱吃的湘菜和川菜,然后我们会对饮。酒后,他安顿我上床,然后他回家。是的,他回家。他是40岁的已婚男人,有一个10岁的儿子。而我,我是什么身份?昭然若揭!关于他的婚姻,我从不多问。他只说过一句话: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我听见过他和他儿子的通话。电话里他儿子幼稚的声音问他什么时候回家?当我们在从海边回市内的路上。我靠在他身上,他在教我挂挡,他说先从二挡开始,你真聪明!然后,电话就响了。他曾说,在你的发长至腰间时娶你。

    争吵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已经不太记得。那次是我生病了,一直低烧咳嗽。编辑部的同事拿来各样不同的镇咳药给我吃,也不奏效。他出差回来带我去看病。必须说明的是这已经是他出差回来的第三天了。之前两天是周末,他下了飞机直接回家。

    打点滴的时候,他儿子的电话又来了,放下电话,他面有难色。我说你回家吧。他摸摸我的脸说,你要记得吃药,我明天过来看你。

    夜里回家开门的时候摸不到灯的开关,被横放在沙发边的拖把绊倒,头碰在床角,很疼。咬着牙爬起来,低头脱鞋,开灯。有粘稠的液体温热地滴在脸上。灯下,是猩红一掌的血。墙上的钟显示是午夜,我去洗手间用水冲了冲,开始觉得冷和头晕。我挣扎着拨他的电话,知道这样是不妥当的。他的关机,我给他相熟的朋友打电话,也是不通。看着镜子里满脸鲜血披头散发的女人,心里极端憎恶自己。我试着拨印象中依稀记得的他家里的电话。是一个女人惺忪的声音。一个幸福女人在深夜在丈夫身边安然睡觉被惊醒后微微含糊的声音。我没有做声。轻轻挂断。

    想起他曾经说过,我想在你的发长至腰间的时候娶你。我的眼眶就热了。

    我是那么害怕爱人间的厌弃自此处展开。但是现在不必害怕了,那些厌弃已经来临。以前他说,你来我这里吧。我不想你在1200多公里以外咳嗽,哭泣或者喝醉,而我不在。现在,他在或者不在,没有任何意义了。

    他是一个遵循秩序的男人。所以,他即使偶尔打破秩序也只是惊鸿一瞥地浅尝辄止。日久生情和乍然相悦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式。前者是星光下零乱的碎焰,渐成燎原之势。后者却是烈日下熊熊燃烧的大火。我和他是哪一样呢?

    慢慢停下来。连追问的勇气也没有。两个人开始疏离,能够连续几天都没有电话联系。生日那天,他突然打来电话。他在座间谈笑风生,并且大声说:我爱你。在同事含义不明的眼神里。我突然想起刚认识他的那天,他也是在我面前这样说的。只是对象是电话那端的某个人。我离席,在洗手间呕吐,镜子里我满眼是泪,我对自己说:生日快乐,分手快乐!

    (最后她告诉我,生日过去一个多月了,再也没见他了,以后也不打算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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